某某、宁波高新区健坤电热技术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291执16号
**、宁波高新区健坤电热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宁波高新区健坤电热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 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1月4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宁波高新区健坤电热技术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浙0291执16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