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杭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河源市敏龙实业有限公司、福建杭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322执保448号
河源市敏龙实业有限公司、福建杭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河源市敏龙实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建杭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河源市敏龙实业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福建杭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予以保全。本院于2021年7月22日立案受理后,已依法对被申请人福建杭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保全,现已保全并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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