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103执553号
***、***、***、**、***、泗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勇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建投通讯管线有限公司、NaumanShaistaKhan、吕珂
关于申请执行人***、***、***、**执行泗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勇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建投通讯管线有限公司、NaumanShaistaKhan、吕珂、***侵权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0)豫0103民初1065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该案件已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豫0103执55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