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今朝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某某与重庆今朝电梯销售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渝0104民初4765号
原告:***,男,汉族,1983年2月5日出生,住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三溪村文家坝组**号,公民身份号码5102231983********。
被告:重庆今朝电梯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渝鲁大道188号庆业九寨印象9幢2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588940967N。
法定代表人:*大喜。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重庆今朝电梯销售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9年9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用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负担。
审判员谭娜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