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桂0222民初1417号
原告:广西拓邦清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7号东方百盛4栋16-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2MA5P0JEH9N。
法定代表人:陆盼盼,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四川大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富顺县怀德镇民主街1组1栋3层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NYJ17U。
法定代表人:张燕,该公司执行董事。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21年6月21日
待裁事项:原告广西拓邦清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撤回起诉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诉讼费: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525元(原告预交),由原告广西拓邦清洁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罗家礼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 韦常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