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鲁0102民初12369号
原告山东济太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力诺光伏高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赵青、孙孝民企业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4日立案。原告山东济太商贸有限公司未在指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山东济太商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刘虎
书记员 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