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世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与西安世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陕0111执1263-1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4年7月20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西安世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洪涛。******
本院在执行**与西安世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能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法自被执行人西安世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扣划31300元(含执行费328元、逾期利息2422.6元),已将案件款30972元发还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西安市灞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灞劳人仲案字(2017)51号裁决书第二项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魏峰波******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