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丰建设有限公司

亿丰建设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美心门窗经营部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202执2323号
经济开发区美心门窗经营部
亿丰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经济开发区美心门窗经营部与亿丰建设有限公司纠纷一案中,向被执行人亿丰建设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11995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50元。在执行过程中,亿丰建设有限公司向经济开发区美心门窗经营部自动履行11995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按执行完毕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作出的(2021)湘1202民初7676号民事判决执行一案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