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202执118号
***、亿丰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亿丰建设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09日立案并发出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已履行劳务报酬37900元、执行费468.5元,共计38368.5元,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