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湖南湘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湘0304执5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女,1990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现住长沙市雨花区。 被执行人:湖南湘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住所地湘潭市岳塘区***道福星中路169号福星国际金融中心1栋2201001号。 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湘潭市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3号湘潭高新科技大厦五楼。 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与被执行人湖南湘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湘潭市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现申请执行人撤销该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湘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潭劳人仲案字(2022)第530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江 金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  肖 永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