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正益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四川正益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石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川1824执226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正益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与四川正益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3001.5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34896.53元,其中执行费1895元。本院已于2022年4月14日将该款转付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向本院申请执行的石劳人仲案(2022)1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