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301执保26号
成都红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天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红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天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25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到位225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7日按限额冻结被申请人四川天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孜分行账户中的存款,实际冻结225000.00元。至此,成都红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301财保4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