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昌辉物资有限公司、某某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
解 除 财 产 保 全 通 知 书
(2023)桂0903执保147号
广西昌辉物资有限公司:
申请人广西昌辉物资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因申请人撤回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已作出(2023)桂0903民初1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解除对被申请人***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及网络支付账户的保全措施,现将该案财产保全结果告知如下:
本院已解除对被申请人***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银行账户及网络支付账户的冻结措施。
特此告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