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山西道***清结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岢岚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晋0929执299号
申请执行人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
法定代表人陈建,男,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西道***清结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地:忻州市。
法定代表人吴琼笑,男,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晋0929民初14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道***清结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山西道生鑫清结能源有限公司已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完毕,并交付申请执行人。现该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