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卓尔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卓尔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105执3949号
山东***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与邓淑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16)鲁0105民初593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邓淑祥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山东***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向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0年8月5日为止,(2020)鲁0105执3949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20)鲁0105执394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