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卓尔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济南鼎鑫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2)鲁0126民初934号
原告:山东***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与顺河三角街交汇处银座好望角1-1504。
法定代表人:王光斌,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鸿艳,山东汉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济南鼎鑫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45号。
法定代表人:陈伟,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鹿芝,男,该公司职工。
原告山东***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被告济南鼎鑫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鑫置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调解结案,文书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孙海霞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书记员  李 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