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1282执恢209号
申请执行人**等十三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时新平、安徽鸿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1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从被执行人安徽鸿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冻结扣划银行存款441650.37元,支付申请执行人**等劳动报酬共计本息424939.37元,开具执行费用5863元;余款10848元转入2021皖1282执1215号案件执行款10000元,开具执行费用848元,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