仟亿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电器(云南)有限公司与某某仟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仟亿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云0426民初797号 原告:***电器(云南)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顺通大道第三城映象欣城C区C3栋120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1MA6K5CFD8N。 法定代表人:***,男,1990年5月13日生,汉族,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住广东省汕尾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仟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云南省**市峨山彝族自治县化念镇凤凰谷3栋1**1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26MABRJPUT1C。 法定代表人:***,男,1984年11月10日生,汉族,公司执行董事长,住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 被告:仟亿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 镇金马工业区9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762992739Q。 法定代表人:***,男,1976年11月5日生,汉族,住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大街星河皓月小区Q2号楼1**1103室。 原告***电器(云南)有限公司诉被告**仟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仟亿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1月15日立案。原告***电器(云南)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以双方在庭外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电器(云南)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系其自愿,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电器(云南)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42元,由原告***电器(云南)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张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