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鸿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783执恢434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国鸿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山东国鸿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9348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书面结案申请。至此,山东国鸿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鲁0783民初857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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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