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832执2397号
申请执行人:滨州霖浩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滨州市阳信县信城街道办事处鲁北大街以东、工业一路向北2公里,统一机构代码91371622MA3CBJ7U5T。
法定代表人:刘玉静,经理。
被执行人:菏泽中瑞路桥有限公司,住所地菏泽市高新区马岭岗工业园,统一机构代码91371700065906313E。
法定代表人:吴张超,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滨州霖浩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菏泽中瑞路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菏泽中瑞路桥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2021)鲁0832民终149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于2021年09月26日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832执2397号
申请执行人:滨州霖浩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滨州市阳信县信城街道办事处鲁北大街以东、工业一路向北2公里,统一机构代码91371622MA3CBJ7U5T。
法定代表人:刘玉静,经理。
被执行人:菏泽中瑞路桥有限公司,住所地菏泽市高新区马岭岗工业园,统一机构代码91371700065906313E。
法定代表人:吴张超,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滨州霖浩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菏泽中瑞路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菏泽中瑞路桥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2021)鲁0832民终149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于2021年09月26日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