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本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埃斯顿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本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191执821号

南京埃斯顿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本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埃斯顿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江苏本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0)苏0191民初453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