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正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某某正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苏1322民初7076号 原告:于成志,男,1991年1月8日生,沭阳县人,住沭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名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90年5月12日生,沭阳县人,住沭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沂淮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正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26709907012,住所地沭阳县天下景城幸福里**-102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通达声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沭,江苏通达声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于成志诉被告**、**正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因案情需要,需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