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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NO.2020G4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1-3#、5-11#、28#、南地下室以南基坑支护工程在施工过程中,8#、9#楼附近的地库土方开挖后,未对边坡约60平方米的裸土采取覆盖措施,5#楼与6#楼之间的道路积水较多,材料堆放杂乱,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存在积尘积泥问题,依据《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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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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