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华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建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本溪华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协助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辽0114执1477-3号
辽宁建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本溪华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三条/二百四十四条/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6条/第38条/第50条规定,请协助执行。
执行员  倪文超
书记员  王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