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京0108民初59471号
本院于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对原告(被告)***与被告(原告)北京蓝色星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作出的(2019)京0108民初59471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第二十一页第一段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应更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审 判 长 王 琰
人民陪审员 刘玉凤
人民陪审员 肖淑萍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书 记 员 杨 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