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信阳市博太建材有限公司与某某、熊承宝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豫1503民初3039号
原告信阳市博太建材有限公司,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工业城牌袁社区健昇路。
被告***,男,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
被告***,男,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
被告河南科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任固镇302省道西段路北。
本院在审理信阳市博太建材有限公司诉***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6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纠纷涉及买卖合同关系,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陈 昊
审判员 潘 涛
审判员 李玉华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 王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