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粤鑫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湖南雄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通 知 书
(2022)粤0114执5872号
清远市粤鑫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湖南雄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清远市粤鑫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雄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湖南雄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经履行(2021)粤0114民初16266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备注:执行员程灿文,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