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永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饶县永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饶县花官镇草桥南村村民委员会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523执759号
申请执行人:广饶县永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饶县稻庄镇政府驻地。
法定代表人:刘英,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广饶县花官镇草桥南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广饶县花官镇草桥南村。
法定代表人:杨长征,该村主任。
广饶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8日作出的(2021)鲁0523民初208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查明,被执行人广饶县花官镇草桥南村村民委员会在广饶县花官乡(镇)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有代管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广饶县花官镇草桥南村村民委员会在广饶县花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花官支行:2170××××0640)代管资金320000.00元至广饶县人民法院账号指定收款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广饶支行,账号:3112××××0536)。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刘广明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李钰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