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晟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恩***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鄂2801执6356号
申请执行人:***,男,生于1986年9月12日,汉族,湖北省恩施市人,住湖北省恩施市。
被执行人:恩***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建始县业州镇烟墩大道北段26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22616351546Q。
法定代表人:刘开冰,系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恩***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恩***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鄂2801执635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伍伟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  龙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