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圆坤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酒泉***油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与甘肃圆坤建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甘0902民初6910号
原告:酒泉***油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2695638843G。
法定代表人:张某。
被告:甘肃圆坤建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230823691939。
法定代表人:路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酒泉***油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甘肃圆坤建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12月2日立案,原告酒泉***油化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未预缴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原告酒泉***油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甘肃圆坤建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岳天和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书记员 俞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