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谱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谱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南湘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湘02民终2025号
上诉人湖南谱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谱城公司)与上诉人湖南湘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贡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不服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2019)湘0281民初346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0月2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于2020年11月19日对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谈话询问。
本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2019)湘0281民初346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湖南谱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2531元,上诉人湖南湘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5542元,本院均予以退回。
审 判 长 石安旭 审 判 员 陈 蓉 审 判 员 梁雄文
法官助理 谢晓红 书 记 员 文 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