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星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国文贸易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105执保1629号
申请人长沙国文贸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星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解除本院依据(2022)湘0105民初9381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湖南星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本院依据(2022)湘0105民初938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9月8日立案实施,并已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本院已将保全期限届满日及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具体保全情况详见本院(2022)湘0105执保1629号执保案卷。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
本院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华章路1号联系电话:0731-8481××××、8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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