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黔2702执186号
贵州聚鑫源实业有限公司
华蓥市华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福泉市仙桥乡人民政府、谢成:
关于本院受理贵州聚鑫源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华蓥市华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福泉市仙桥乡人民政府、谢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8)黔2702民初180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2019)黔2702执186号】。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9年7月10日依法划拨了被执行人福泉市仙桥乡人民政府银行存款1240531元。因该款被本院以(2019)黔2702民初21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故该款未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贵州聚鑫源实业有限公司。现该案执行完毕,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