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绿元通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宁夏子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银川绿元通园林绿化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宁0104执保22号
宁夏子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宁夏子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银川绿元通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诉前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财保9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执行,已将该案申请的事项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宁夏子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银川绿元通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诉前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财保9号民事裁定书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