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泽机电有限公司

浙江恒泽机电有限公司、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义乌市中福置业有限公司其他一审行政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17)浙0782行初141号
各方当事人:
原告浙江恒泽机电有限公司诉被告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行政处理一案,根据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07行辖3号行政裁定书,本案由浦江县人民法院管辖。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