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乾锋建设有限公司

鸡东县人民法院、黑龙江乾锋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黑0321执保574号 本院在执行鸡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黑龙江乾锋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2021)黑0321刑初194号之二解除冻结令于2023年5月6日移送实施保全执行,保全事项如下:一、对被申请人黑龙江乾锋建设有限公司开设的的中国建设银行密山支行账号内存款予以解除冻结。二、对被申请人黑龙江乾锋建设有限公司开设的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号内存款予以解除冻结 在执行过程中,已于2023年5月8日冻结实施完毕。通知如下: 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2021)黑0321刑初194号之二解除冻结令实施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