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北京腾飞恒达装饰有限公司与中芯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11民初12888号
原告:北京腾飞恒达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宏盛路330-352(双号)1层346号。
法定代表人:周建文,总经理。
被告:中芯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东果园18号楼3层302。
法定代表人:李景旺,执行董事。
原告北京腾飞恒达装饰有限公司诉被告中芯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北京腾飞恒达装饰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腾飞恒达装饰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腾飞恒达装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  判  员   吴奕晗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书  记  员   陈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