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家悦居天宇装修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家悦某某装修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兵0201执53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新疆家悦***装修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新疆铁门关市二十九团新城镇河北花苑商铺15栋1、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6MA7761PBOT。

法定代表人:叶光明,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军,新疆天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1974年12月4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新疆库尔勒市。

本院执行新疆家悦***装修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兵0201执5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陈波睿

审判员  吴秀峰

审判员  王 栓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书记员  杨昆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