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305执1731号
山东鑫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淄区闻韶街道张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本院于2021年7月5立案执行的山东鑫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临淄区闻韶街道张家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执行的山东鑫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临淄区闻韶街道张家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