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203执2270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西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昌经济开发区纬三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2786505317C。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芜湖金鹰变压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430867819。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女,1962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住地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西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芜湖金鹰变压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安徽西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芜湖金鹰变压器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并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皖0203执227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人民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203执2270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西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昌经济开发区纬三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2786505317C。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芜湖金鹰变压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430867819。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女,1962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住地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西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芜湖金鹰变压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安徽西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芜湖金鹰变压器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并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皖0203执227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人民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