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百姓世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铜陵市金狮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百姓世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皖0705执1243号
申请执行人:铜陵市金狮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绿源农产品大市场二期19栋3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686887901H。
法定代表人:张若晖
被执行人:安徽百姓世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安徽省铜陵市太平湖路470号5栋4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71991126X7。
法定代表人:胡宏进
被执行人:安徽江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安徽省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15111665XY。
法定代表人:汪树成
被执行人:胡宏进,男性,1974年01月1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
被执行人:汪树成,男性,1958年02月2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
被执行人:黄彩萍,女性,1974年12月0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铜陵市金狮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百姓世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江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胡宏进、汪树成、黄彩萍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安徽百姓世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江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胡宏进、汪树成、黄彩萍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安徽百姓世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江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胡宏进、汪树成、黄彩萍价值170万元的财产或扣划、扣押、提取、扣留其等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  王富强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书记员  钱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