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百姓世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706执恢48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6年3月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
被执行人:***,男,1977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
被执行人:安徽百姓世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铜陵市太平湖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徽百姓世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需长期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皖0706执恢48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陈非凡
审判员  王国祥
审判员  吴义进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书记员  马晓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