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百姓世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济南新思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百姓世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104执919号
申请执行人:济南新思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槐荫区济兖路769号。
法定代表人:杨玉泉,总经理。
被执行人:安徽百姓世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铜陵市太平湖路470号5栋416号。
法定代表人:胡宏进。
申请执行人济南新思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百姓世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104民初636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当日立案执行。
申请执行人济南新思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百姓世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登记、房产登记等进行了多次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未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本案执行标的额为160615.39元,未到位标的额为160615.39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宗赤军
人民陪审员  吕多江
人民陪审员  许 苹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书 记 员  逄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