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星子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辉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庐山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赣0483执661号

星子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辉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星子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江西省辉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江西省辉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43037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