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潜龙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宁波潜龙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281执2064号
申请执行人:***,女,1982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余姚市。
被执行人:宁波潜龙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余姚市长安路218号(中宇锦江大厦)7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562577705。
法定代表人:魏俊杰,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洪彩珍,浙江义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施瑾婕,浙江义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宁波潜龙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本院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