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平江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5)湘0626执254号
申请执行人:***,女,1995年07月26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阳县。
被执行人:中惠旅智慧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石牛寨镇新义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7991114804。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中惠旅智慧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中惠旅智慧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有多起执行案件,本院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的不动产[不动产证号:湘(2017)平江县不动产权第0××9号、湘(2017)平江县不动产权第0××0号、湘(2017)平江县不动产权第0××1号、湘(2017)平江县不动产权第0××2号]进行了查封,但上述不动产均存在抵押,另外有案件申请人已向本院申请破产移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5)湘0626执25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