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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长某某建材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105执保795号 申请人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长***建材有限公司、湖南启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250000元的财产。本院依据(2022)湘0105民初6273号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5月16日立案实施,并已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本院已将保全期限届满日及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具体保全情况详见本院(2022)湘0105执保795号执保案卷。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本院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路1号,联系电话:0731-84816562、8481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