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402执保1666号
申请人:**,女,1975年5月2日出生,满族,住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
被申请人:李庆强,男,1990年5月8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被申请人:山东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华店社区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建,职务: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德州恒运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富民西大街。
法定代表人:韩荣涛,职务:执行董事兼经理。
申请保全人**与被申请人李庆强、山东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德州恒运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网络冻结德州恒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建行37×××82账户7700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23日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0)鲁1402执保1666号案件全部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审判员  胡东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杜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