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新业顺沥青制品有限公司、广东利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案件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五华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梅州市新业顺沥青制品有限公司
广东利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梅州市新业顺沥青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东利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按五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1424民初215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五条之规定,我院对(2024)粤1424执244号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