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杰奥思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杰奥思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南嘉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变更财产保全结果和期限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保全结果和期限通知书

(2020)湘0105执保158号

申请保全人湖南***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嘉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冻结了被保全人湖南嘉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开福区湘江北路一段369号嘉德物流中心2栋414房、413房。被保全人于2020年2月24日向本院提供其自有的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北路一段369号嘉德物流中心1栋406号房产(房产证号为: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050138号)作为解除上述房产的置换担保财产。

本院依据(2020)湘0105民初463号之二民事裁定,于2020年2月24日立案实施,并已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本院已将保全期限届满日及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具体保全情况详见本院(2020)湘0105执保158号执保案卷。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